寧夏回族自治區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試行) 2024/03/08 分類:寧夏 政策中心 西北地區 505 0 寧夏回族自治區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試行) 其中明確了試點地區、收集規模、收集范圍、收集種類、試點時間。原則上五個地級市和寧東基地管委會各布局1個試點項目,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確有特殊必要,根據各地市申報需求和小微企業布局情況,經評估后作適當調整。收集范圍內危險廢物年產生總量10噸以下的小微企業提供服務,同時兼顧機關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學校等單位和社會源,以及年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總量10噸以下的其他單位,做到應收盡收。 標簽:危廢 上一篇: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公布山西省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2023年)的公告 下一篇: 無錫市2024年度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引導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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