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在重點區域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通告 2024/04/25 分類:云南 政策中心 西南地區 635 0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在重點區域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通告 本通告實施之日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或已建成投產的建設項目,不能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應加快改造治理,在2025年1月1日前實現穩定達標。 上一篇: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生態環境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下一篇: 湖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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