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2024/04/25 分類:中央 政策中心 484 0 《關于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推動實施焦化企業(含半焦生產)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5 年底前,重點區域力爭 60%焦化產能完成改造;到 2028 年底前,重點區域焦化企業基本完成改造,全國力爭 80%焦化產能完成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焦聯合企業,要對標對表、查缺補漏,確保焦化工序按期達到本意見要求。 上一篇: 生態環境部啟動化工園區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暨“一園一策一圖”試點工作 下一篇: 《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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